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推荐认定情况的公示
为不断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市场营运、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防灾救灾能力,为推进吉林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办机发〔2023〕31号)要求,参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自主申请,经乡镇街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市农业农村局会议研究,拟认定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县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拟推荐1家县级区域性社会化服务中心作为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备选单位。
一、拟推荐1家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备选单位
梅河口市财旺农机化生产专业合作社
二、拟认定1家县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梅河口市财旺农机化生产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任何单位或群众对公示范围内推荐和认定的对象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寄送达的以邮寄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35-4225515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