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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
2016-6-6 |
1.购机补贴对象到乡镇农机工作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自主选择经销商,交款购买机具。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携带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并提供购机发票、机打户口本、身份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银行卡或存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银行开户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出据《购机确认书》。
3.农机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拍照人机合影,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喷涂补贴标志,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核实意见。拖拉机、收获机械办理牌证照手续。
4.农机局和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以乡(镇)为单位填写《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并将《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市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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