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补贴资金规模限制,按照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继续采取“先申请、后购机”的办法。基本程序如下:
1、购机者本人持村级证明(必须由村书记签字并盖章)、微机打印的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或存折,农机生产合作组织为银行开户证明,向乡镇街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共同核实购机者身份、资格,填好《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购置申请汇总表》(必须有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报市农机局与市财政局,经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认后公示。
2、公示合格后的购机者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微机打印户口本到市农机局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手续。由农机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3、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开据购机全额发票,打印《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并将机具发送到梅河口市。购机者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发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由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拍照人机合影,喷涂补贴标志并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中签署核实意见。动力机械要以发票、合格证的发动机编号为依据进行核实,拖拉机、收获机械办理牌证照手续。
4、购机者于每月25日前向乡镇财政所、农机站出具二代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购机发票及复印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申请补贴资金兑付。乡镇农机站对补贴机具进一步逐台核实,认真填写《梅河口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农机站于每月26到月末期间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和《2014年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原件报市农机局核实后,将申请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信息进行汇总,以乡(镇)为单位填写《梅河口市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并将《梅河口市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机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农机部门提出的结算申请,将机具补贴资金拨付给补贴对象。购机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其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支付,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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