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主购买(加装)、先购(装)后补、县级结算”的补贴操作方式实施补贴。
1.自主选机购机(加装)。2020年8月27日起购买的列入《受灾农作物收获机械省级补贴产品信息表》的收获机械和现有玉米收获机加装辅助喂入装置可申请省级补贴,申请省级补贴对象到各乡镇街道政府登记相关信息,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购机(加装)者提供相关材料。
2.省补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省补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收获机械购置者提交《企业销售承诺书》、购机发票、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机主与新购收获机合影水印照片(电子版)、机械机收现场作业水印照片(电子版)、银行卡或存折(农机生产合作组织为银行开户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打印)件,玉米收获机加装辅助喂入装置者提交加装费用全额发票、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机主与加装辅助喂入装置收获机合影水印照片(电子版)、机械机收现场作业水印照片(电子版)、银行卡或存折(农机生产合作组织为银行开户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打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省补申请手续。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补贴机具(加装)验收。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加装)进行检查验收,做出验收意见(一式三份)报市农机总站农机科。
4.补贴资金兑付。农机部门对购机者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