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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河口市拖拉机购置补贴范围调整为至少30马力 |
2017-7-11 |
近日,梅河口市农机管理总站公布了2017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拖拉机购置补贴范围,由2016年的40马力(含4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调整为购置30马力(含3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这是暨2015年我省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的再次调整,拖拉机补贴范围由40马力改回了30马力,主要目的是为了发挥国家农机政策的普惠作用,强化机具供给,满足不同农民群众的需求。
为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优化供给,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我省调整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梅河口市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研究细化了具体操作程序,全力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今年梅河口市购机补贴对象为全市辖区内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执行全省统一实行的“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补贴款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兑付。补贴机具种类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类26个品目。拖拉机购置补贴范围为购置30马力(含3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无数量限制,购买机具验收合格后即可享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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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梅河口市农机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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